山东省委、省政府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事故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8月2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鲁办发电〔2015〕102号),对今年1至7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通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对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今年1至7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90起、死亡650人,同比分别下降16.7%和20.6%。较大事故26起、死亡102人,同比分别上升13.0%和17.2%;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22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重大事故。 对下一步工作,省委、省政府强调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各级党委、政府要用心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要做到不侥幸、不松懈,争主动、真落实,把好每道工序、每岗位的安全关,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位,打通安全生产的“最后一纳米”,夯实基层基础,搞好源头防控。 三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四要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式。广泛发动职工投身企业安全管理,查身边隐患、保全员安全、促企业发展。坚持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政府促落实。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公开举报电话,实行安全生产隐患有奖举报和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隐患快速处置和挂牌督办机制。 五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被动应付、事故频发的地方,实行约谈制度,当面告诫警示。严肃事故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员务必问责到位,决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要加大严肃问责和曝光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