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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决定关闭5类与煤共(伴)生矿山

发布日期:2015-08-11 浏览量:4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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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安委办7日发布《关于加强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决定对5类矿山予以关闭。
  
  这5类矿山分别是:以非煤矿山企业名义开采共(伴)生煤炭资源的,超层越界盗采煤炭资源的,将煤矿企业改头换面为非煤矿山逃避整顿关闭的,经整改仍达不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存在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
  
  与煤共伴生矿山是指开采赋存在煤系地层中,以煤层夹矸、顶板、底板或单独成层方式存在的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的矿山。湖南省与煤共伴生矿产资源丰富,常见的有石墨矿、硫铁矿等等。主要分布在郴州、张家界、怀化、娄底等8个市州。
  
  这类矿山易受瓦斯、煤尘、煤层自燃、地压、水害威胁,事故风险大,应从严加强监管。但实际工作中,由于其与煤共伴生的特点,难以准确界定其具体矿种,同时,采矿许可证发证系统中并无炭质页岩、炭沥青等矿种,给采矿登记和安全监管带来了诸多问题。今年以来,湖南省就连续发生两起与煤共(伴)生矿山较大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
  
  为对这类矿山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过程中,将聘请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组成核查组,对原已批准位于煤系地层的非煤矿山进行排查、“会诊”。对采矿许可证载明开采矿种为金属非金属矿,经核查矿区范围内无煤炭资源、无瓦斯危害的,按非煤矿山办理安全生产相关行政许可;对采矿许可证载明开采矿种为金属非金属矿,经核查矿区范围内有煤炭资源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产整顿。
  
  今后,湖南省将严格与煤共(伴)生矿山的准入制度,加大对与煤共(伴)生矿山的安全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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