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煤矿(井工)名单的补充公示
根据2015年4月21日-5月4日对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煤矿(井工)名单公示结果,现对河北、陕西、甘肃等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补充和修改的13处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煤矿(井工)名单再次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煤矿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映到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 系 人:梁子荣、张明明;
联系电话:010-64464294(带传真)、64464662;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