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柯新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财务处处党支部学习讨论
2016-06-06
5月30日,财务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刘柯新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讨论。会议由夏田同志主持,主题为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两学一做”学习安排具体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6〕41号)和《信息研究院党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刘柯新同志在会上发言强调了“两学一做”活动的重要性;提出要按照院党委的要求把活动开展好,要根据《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安监总党〔2016〕15号),结合实际工作,具体安排好学习计划,具体到时间、主题,尽快拟出学习提纲,写好学习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