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煤信党字(2008)第10号 关于信息研究院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14 浏览量:1839 来源:
字体:【

院属各党委、总支、支部、各中心学习组:
  按照中央纪委和总局党组要求,院党委对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工作内容,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总局党组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情况,现对院落实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及主要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班子成员主要任务及分工
  党政一把手为信息院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协调、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及宣传教育。
  窦庆峰同志主要分工:综合办公室、人事处(组织、离退休)、煤炭工业出版社的反腐倡廉建设;
  黄盛初同志主要分工:人事处(人事、劳资)、财务处、能源安全研究所反腐倡廉建设;
  张文山同志主要分工:经营管理处、基建房产处、物业开发部、盈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工业出版社印刷厂的反腐倡廉建设;
  何国家同志主要分工:科技管理处、新闻中心、安全评价与咨询中心、信息资源部的反腐倡廉建设。
  董瑞林同志主要分工:煤炭工业音像出版社的反腐倡廉建设。
  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工作任务: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大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对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总局党组、院党委重要决定、工作部署不坚决、不认真、不得力,甚至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究,保证政令畅通。
负责单位:纪委、人事处、综合办公室。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
  (一)深入开展专题教育
  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选择2个专题集中开展教育,并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向先进典型学习教育、警示教育相结合。
  (二)深入开展谈话教育
  工作任务:建立党委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针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集体谈话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负责单位:纪委、综合办公室、人事处。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廉洁奉公
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收钱敛财等问题。
  负责单位:纪委、人事处、综合办公室。
  (二)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  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将领导干部住房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对照检查的内容。
  负责单位:综合办公室、基建房产处、纪委
  (三)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及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对照检查的内容。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按照总局规定的范围公示,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各种违规问题。
  负责单位:纪委、人事处、综合办公室
  (四)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负责单位:综合办公室、基建房产处、纪委。
  (五)认真解决违反规定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等问题。
  负责单位:人事处、经营管理处、财务处、综合办公室、各二级单位、院纪委。
  (六)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对干部严格要求,提高素质,不能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公款旅游,不得参与赌博。
  负责单位:综合办公室、人事处、院纪委。
  (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办公用房装修标准,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等行为。
  负责单位:基建房产处、物业开发部、综合办公室、纪委。
  (八)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会议和总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综合部门和各二级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一次回顾检查并写出书面材料上交,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经营。
  负责单位:纪委、办公室、人事处(组织部门)。
  五、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工作任务:
  (一)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系统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负责单位:纪委、综合办公室、人事处。
  (二)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制度。督促院属各部门、单位抓好反腐倡廉任务分解,落实责任。
  负责单位:纪委、人事处、综合办公室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院党委、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规则及程序。各部门、单位都要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制度、民主决策制度。
  负责单位:综合办公室、人事处。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人事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和完善干部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程序和规定。建立健全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交流制度。
  负责单位:人事处、综合办公室、纪委、
  (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财经制度。
  主要任务:
  1、不断修订和完善财经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建立财务检查监督机制,严明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对各处室及二级单位资金使用权限的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负责单位:财务处、经营管理处、审计、各二级单位、纪委。
  2、加强对专项经费(即基建费、课题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专款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会议费、办公费等费用支出,努力做到勤俭节约,合理支出。
负责单位:财务处、基建房产处、经营管理处、审计、各二级单位、纪委。
  3、严格执行现金支取的有关规定,稿费、劳务费、专家费的领取人采取实名制或代理人实名制(应持有委托书);禁止用假名、冒名领取现金。
  负责单位:经营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各二级单位、纪委。
  4、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禁止各处室及二级单位私设“小金库”。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对“小金库”进行清理整顿,杜绝违纪事件的发生。
  负责单位:财务处、经营管理处、审计、各二级单位、纪委。
  5、严格执行国家对事业单位工资政策,禁止自主增加津贴、补贴项目和提高标准。
  负责单位:人事处、财务处、纪委。
  (六)继续推行院务公开和大型、贵重设备采购招标制度
  工作任务:
  1、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凡院及二级单位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大额资金使用、安排重大项目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都要坚持公开、广泛听取意见后,作出决定。
负责单位:综合办公室、纪委。
  2、定期通过全体中层干部会议向职工通报全院重大事项,自觉接受来自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各部门、二级单位内重要事项及时向全体职工传达。
负责单位:综合办公室、纪委。
  3、购买配备设备、办公用品等,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大型、贵重设备采购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负责单位:基建房产处、财务处、经管理营处、审计部门。
  六、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一)重点加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的监督。
负责单位:纪委、人事处、各二级单位。
  (二)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情况的监督检查。院属各部门、二级单位召开一次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将配车、个人住房、出国、装修和使用办公用房等情况,以及落实今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项重点工作的情况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负责单位:纪委、人事处、各二级单位。
  (三)进一步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负责单位:纪委、人事处、综合办公室。
  (四)坚持定期检查制度
  经常深入基层部门、单位,调研、检查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问题。
  负责单位:纪委、人事处、综合办公室。
  七、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惩治腐败
  工作任务:
  (一)以预防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为重点,严厉处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发生在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环节和安全中介活动中违规行为。
  负责单位:纪委、综合办公室
  (二)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工作,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查处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在院党委领导下,纪检部门加强自办案件工作。
  负责单位:纪委
  (三)注重从发生的违纪、违规、违法案件中查找在经营管理和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及时整改。
  负责单位:纪委、审计部门、经营处、财务处。
  八、坚持“从严治内”,进一步加强队伍廉政建设
  (一)坚持不懈地抓好信息院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工作任务:
  1、领导干部要在做到“四个始终保持”的基础上,在“六个方面”为全院做出表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负责单位:综合办公室、人事处、纪委
  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经常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负责单位:纪委、人事处、综合办公室。
  3、加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和帮助各部门、单位落实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负责单位:纪委、综合办公室。
  (二)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主要任务:
  1、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开展培训、参观活动,提高业务素质。
  2、对纪检干部做好教育工作,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事业心。向李彬同志学习,勇于实践“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负责单位:纪委、人事处、综合办公室。
   九、关心职工生活,做好与职工利益相关的各项工作
  主要任务:
  关心在职和离退休干部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情况,做好公共卫生、美化绿化住宅小区环境;认真解决涉及职工工作和生活的现实问题,进一步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组织好各种娱乐活动,保障他(她)们的身心健康;关心指导离退休干部的活动,杜绝法轮功及有害气功,保证不出政治问题。
  负责单位:人事处(组织、离退休部门)、办公室、基建房产处、物业部。
以上各项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负责单位中排在前面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所负责工作会同其他责任单位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其他部门主动配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共同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部门、单位对于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及时与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年终、年底,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所列内容进行检查总结,并向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专门汇报。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任务分工 通知
抄报:总局直属机关党委、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
本院:院党委委员、存档(2),共印50份。


  主办单位: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    备案号:京ICP备09064846